关于“金秋助学”列入工会常态化 帮扶项目的函
各区县(市)总工会、各产业工会、市直属工会工作委员会:
根据湖南省总权益保障部关于工会“金秋助学”活动列入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项目的工作指示,现就全市工会“金秋助学”活动作如下明确:
一、助学对象
助学对象原则上为困难职工家庭中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外的在读学生,即:已建档全总、省总级及市、县级困难职工(农民工)家庭及新增困难职工(农民工)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、专科生,在读高中生(含中等职业教育)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。
二、申报审批
助学对象的确定和审批,参照《益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》(益工发[2019]21号)文件执行。
三、资金来源
上级工会下拨的帮扶助学资金;当地政府和单位行政拨付的帮扶资金;各类捐款、捐赠等。
四、资助原则及标准
各级工会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,建立健全不同层级困难职工档案,开展不同层级的助学帮扶,建立梯度帮扶系统,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。
资助标准:参照《益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》(益工发[2019]21号)文件执行。
益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
2020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