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阳市2024年度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公示名单
发布时间 : 2024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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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市总工会
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的通知》要求,对全市已参加了上期或当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(含农民工),本人因患重特大疾病、罕见病或者其他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,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,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(含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补助和二次补助)报销、工会医疗救助帮扶(指建档困难职工)以及社会救助后,职工个人自负医疗治疗费用仍然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的给予帮扶,帮扶标准为:
个人自负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(含5万),不足10万元的,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;
超过10万元(含10万),不足30万元的,按照2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;
超过30万(含30万),不足50万元的,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;
超过50万元(含50万),不足100万元的,按照4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;
超过100万元(含100万)的,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帮扶。
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经职工个人申报、市县两级工会审核,省总工会审定,原则通过我市符合补助职工39人,现将对象名单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5日-2024年12月1日。
二、公示内容:益阳市2024年度第五期职工大病关爱行动拟帮扶对象公示名单(见附件)。
三、公示说明:公示期间对拟帮扶对象及发放的帮扶资金有异议,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向益阳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,联系电话:0737-4218232。
附件:公示名单.pdf
2024年11月22日